招人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招聘劳动用工30人附岗位名单
一、企业简介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知名的采、选、冶、化、深加工联合配套的跨国集团,是中国最大的镍、钴、铂族金属生产企业和第三大铜生产企业。
动力厂是金川集团公司下属的二级单位,主要承担集团公司生产和部分居民生活所需水、电的供应;公司主流程系统生产所用氧气、氮气、压缩空气、循环冷却水等的生产及供应;氧氮氩气体充装;天然气供应;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回收处理及中水供应;公司供电系统高压线路和生产厂区上下水主干管网、路灯的维护及管理;电机、变压器修理等,是一个动力能源生产供应单位。
动力厂现有供电、动氧、供水、污水处理四大系统和一个电气检修维护单元;在册职工近千人。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4.58%;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5人,高技能人才105人。
根据动力厂生产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产操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
岗位职责及作业环境
(一)招聘岗位、人数(共30人,其中男20人、女10人):
重金属离子水处理工10人:男性
水净化工10人:女性
维修电工10人:男性
维修电工工作班制为白班和八至八倒班制,其他岗位工作班制为八至八倒班制,工作地点在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本部。
(二)岗位职责及作业环境
1.重金属离子水处理工岗位:负责集团公司选冶化厂区酸性废水的收集和中转,一、二、三厂区一般性工业废水及含重金属离子废水的收集、处理和中水的供应,各生产系统的调整操作,来水水质的检测,液碱以及药剂的配置投加。
2.水净化工岗位:负责集团公司新水净化、消毒处理和水量的分配、供应,负责运行系统的调整,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和运行管理。
3.维修电工岗位:负责厂及集团公司各单位高低压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检修、巡视点检等工作;负责承修集团公司以外单位的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试验、检修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月1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普通高职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原则上2018年毕业生优先。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无电力行业职业禁忌病症。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记录。
5.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能够安心工作。
6.招聘专业:机电类、电气类、设备维修类、工业民用建筑类(环境工程、给排水)、化学工程类(含化验分析)、机械类、计算机类、信息工程类、自动化及仪表控制类。
四、招聘时间及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综合治理审查、体检、录取等环节。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3月16日结束。
2.有意应聘报名者,需通过邮箱提交报名材料,包括:
(1)填写《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应聘人员报名表》;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扫描件;
(3)需提供毕业证扫描件、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备案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3.全部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为
253838933@qq.com,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4.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16日18:00。
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者,视作报名申请未通过。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19年3月17日-18日。
应聘人员资料由动力厂初审,包括审核报名人员原始证件,毕业证必须在国家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核实。动力厂综合治理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违法违纪记录审核。
金川集团公司现所属或参股各单位(包括广西地区各子公司正式或可转为正式员工的劳动派遣员工)正式聘用员工或曾聘用员工不允许报名应聘。
(三)笔试
具体视应聘人员总体情况确定考试内容及时间。按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人员。
(四)体能测试及面试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身体素质,按照附件3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进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主要评价应聘人员身体状况、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人员进行不超过2分钟的自我介绍,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应聘动机、对应聘岗位的了解及工作打算等;结合岗位需求及基本情况,评委有针对性地提问,应聘人员回答;评委可进行特殊项目的考察,如了解身体状况及反应能力等。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安排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关于下发<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员工体检标准及要求(2019)>的通知》(金集人〔2019〕15号)要求。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按笔试及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七)录用
公示结束后,符合录用条件的,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审查并备案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岗位管理
1.拟录用人员进入岗位前必须进行入职安全培训,入职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新录入人员按照《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制度执行相关待遇。
3.新录用人员初次订立4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考试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4.试用期间,如发现存在为达到招聘目的而伪造学历、隐瞒健康状况、隐瞒工作经历、隐瞒违法违纪事实等现象,一经查证,取消录用资格,并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试用期间,新录用人员若培训不合格,或不符合公司及厂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或违反公司、厂安全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等,解除劳动合同。
6.录用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管理,在劳动合同期内申请调岗或达不到岗位工作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
7.劳动合同履行期满,根据录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及综合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订劳动合同。作用发挥良好的可续订劳动合同,表现一般的终止劳动合同。
六、招聘组织
1.动力厂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动力厂综合管理室。
2.金川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动力厂纪检、工会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此项工作。
3.招聘工作组,负责公司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公示等工作,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4.动力厂综合管理室人力资源主管负责人是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招聘过程要高度负责、严谨细致、客观公正,纪检、工会人员要做好全过程监督工作。
5.动力厂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组织纪律,确保招聘全过程严谨、公开、公正、择优,对招聘过程出现的任何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情况给厂造成负面影响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6.其它
咨询电话:动力厂综合管理室
0935-8826883
监督电话:动力厂纪委、工会
0935-8812877
0935-881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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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川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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